Fitbit 的一個重要貢獻就是以負責任的企業公民身份來營運,努力確保在我們產品中使用的礦物不會資助武裝衝突。我們的供應商行為守則(Supplier Code of Conduct)要求供應商要遵守所有相關的適用法律,包括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U.S. Securities Exchange Commission)根據《陶德-法蘭克華爾街改革與消費者保護法案》(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第 1502 節而頒布的衝突礦物條例(以下稱「條例」)。此條例要求公開上市公司要使行某些調查並報告在其產品中出現的使用衝突礦物的情況。
該條例的主旨是要遏制剛果民主共和國(Democratic Republic of the Congo; DRC)及其毗鄰國家(統稱為「涵蓋國」)的暴力和人權濫用情況,其可能受到這些礦物交易收益的刺激而產生。Fitbit 支持這項目標並且致力於遵守根據條例的所有適用規定。
因此,我們努力確保我們的供應商只提供我們無衝突的物料。為此,我們要求供應商履行:
(1)對供應商納入提供給 Fitbit 的任何物料中的任何衝突礦物原產國進行合理調查,以確定是否有理由相信衝突礦物可能來自於涵蓋國;
(2)若此項調查確定有理由相信提供給 Fitbit 的物料中含有來自某個涵蓋國的衝突礦物,那麼進行盡職調查以確定衝突礦物的來源和監管鏈,必要時包括加工處理的設施,以確定這些礦物是否直接或間接資助或受益於涵蓋國的武裝衝突; 以及
(3)與原產國調查和盡職調查流程有關的適當風險評估及緩和行動,符合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關於受衝突影響和高風險地區礦物負責供應鏈的盡職調查指導(OECD Due Diligence Guidance for Responsible Supply Chains of Minerals from Conflict-Affected and High-Risk Areas)。
若任何供應商不知道礦物的源頭,我們要求供應商配合 Fitbit 的相關調查,包括公開礦物採購來源並督促他人公開此類資訊,如此礦物的源頭就可以受到正確判定和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