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條款規定了適用於供應商根據訂購單據向 Fitbit 提供任何服務的附加條款,並補充說明 Fitbit 供應商服務條款。
供應商將按照適用的訂購單據中的描述向 Fitbit 提供服務。供應商將按適用的訂購單據及協議中的服務條款,隨時迅速提供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在適用的訂購單據所指定的任何日期之前提供各項可交付產品 (定義見下文)。
就供應商根據本條款提供的任何服務而言,「可交付產品」意指任何所有發明、產品、設計、製圖、筆記、文件、資訊、紀錄、改良功能、著作作品、流程、技術、知識、演算法、規格、生物或化學樣本或樣品、硬體、電路、電腦程式、資料庫、使用者界面、編碼技術及其他任何種類供應商可能單獨或與他人共同製作、構思、開發或實踐與執行服務有關的材料,或因該等服務而產生的材料或與該等服務有關的材料,無論該等材料是否符合專利、版權、商業機密、商標或其他法律保護的條件。
除非訂購單據中另有規定,Fitbit 在收到各個可交付產品後有三十 (30) 天 (「測試期間」) 的時間來審查該可交付產品是否符合任何訂購單據中規定的任何適用規格或其他要求 (統稱為「規格」)。若 Fitbit 決定可交付產品在實質上不符合「規格」,便會通知供應商,並以合理的細節說明不符合的情況 (「審查通知」)。若發出審查通知,供應商在收到該審查通知後三十(30)天內,在不增加 Fitbit 成本或責任的情況下,對所確認的不符合性進行補救,並根據本條款重新提交可交付產品進行後續審查。根據本條款接受可交付產品並不會影響供應商在本協議下的任何保固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下述的性能擔保。除非訂購單據中另有規定,在 Fitbit 根據本條款接受可交付產品之前,供應商不會就任何可交付產品 (或相應的服務) 開具發票。
供應商特此聲明並保證所有服務 (及相關可交付產品) 將以下列方式完成:(i) 以專業、良好的工作方式完成;及 (ii) 按照適用的訂購單據。
除非訂購單據中另有規定,供應商將在 Fitbit 通知後三十 (30) 天內免費糾正任何可交付產品中的任何不合格或缺陷,或,若供應商無法在該 30 天內糾正任何此類不合格或缺陷,則 Fitbit 可立即終止適用的訂購單據,並且除非訂購單據中另有規定,供應商將在終止後十 (10) 天內向 Fitbit 退還為相應服務支付的所有費用。
除非在訂購單據中特別指明,否則供應商同意所有可交付產品將為 Fitbit 所屬唯一且專屬財產。供應商會特此將可交付產品的所有權利、所有權與利益不可撤銷地轉讓給 Fitbit,包括但不限於所有全球範圍內的專利權 (包括但不限於專利申請與揭露)、版權、商業機密權、專有技術以及任何及所有其他智慧財產權或專有權利 (統稱為「智慧財產權」)。如果供應商並非以個人身份提供服務,則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可交付產品之所有可享有版權面向將被視為「受雇著作」 (根據《美國法典》第 17 章第 101 條的定義)。如果供應商對該可交付產品擁有無法轉讓給 Fitbit 的任何權利 (包括任何精神權利,如作者冠名權利、修改的權利、防止割裂的權利及防止商業利用的權利),供應商據此無條件且不可撤銷地放棄貫徹該等權利,並放棄就該等權利對 Fitbit、其分支機構及其 (多層級) 被授權人提出任何及所有索賠與訴訟理由,且同意在 Fitbit 的要求並支付費用情況下,同意並加入任何貫徹該等權利之訴訟。
在供應商 (目前或將來) 擁有或控制的智慧財產權可能阻止或干擾 Fitbit 行使此條款賦予的權利 (統稱為「相關權利」) 或者是 Fitbit 行使該權利時需要該智慧財產權的範圍內,供應商據此授予或將促使授予 Fitbit 一項非獨占的、免版稅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全球範圍內的永久授權 (包括轉授權之權利),以使 Fitbit 得以在必要範圍內製作、已然製作、使用、要約出售、出售、進口、複製、修改、基於該等相關權利創造衍生作品、分發、轉授權、展示、執行及傳輸該等相關權利所涵蓋的任何產品、軟體、硬體、方法或任何種類的材料,以使 Fitbit 能夠行使本條款賦予的所有權利。
供應商聲明並保證:(i) 在執行服務時,其不會納入或利用任何第三方的機密資訊或智慧財產權,除非已自該第三方處獲得所有必要權利來執行本條款所指稱服務;以及 (ii) 在任何情況下,按照訂購單據之規定,若未能取得 Fitbit 明確的書面同意,供應商不會將任何第三方的機密資訊或智慧財產權納入任何可交付產品。
供應商將全權負責並承擔與供應商提供服務有關之任何就業相關的稅收、保險費或其他員工福利。供應商或供應商的任何員工、代理人或分包商均無資格享受 Fitbit 一般為其員工提供之任何福利 (包括但不限於股權、健康保險或退休福利)。
在不限制 Fitbit 在訂購單據下或協議中另有規定的任何其他明確終止權前提下,若是按時間及材料提供的服務,除非在訂購單據中另有規定,Fitbit 可在通知供應商後,由 Fitbit 合理地酌情隨時增加或減少任何指定期間內的工作時數 (包括減少到零),並只對按照該規定正確執行的服務承擔責任。
在協議基於任何原因而到期或終止時,或在 Fitbit 提出提早終止要求時,供應商將立即向 Fitbit 交付所有可交付產品 (無論其處於何種完成狀態),並退還或 (若經 Fitbit 指示) 銷毀所有 Fitbit 機密資訊及其衍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