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條款規定了適用於供應商根據訂購單據向 Fitbit 提供任何軟體的附加條款,並補充說明 Fitbit 供應商服務條款。為免疑慮,「軟體」包括任何 (i) 軟體即服務 (「SaaS」);(ii) 本地安裝的軟體 (「內部部署軟體」);(iii) 可供 Fitbit 使用的相關文件資料 (包括供應商向情況類似的被授權人提供的任何文件資料) (「文件資料」);以及 (iv) 所發佈之維護版本 (定義見下文)。
Fitbit 將收到一份授權,可在適用訂購單據中規定的期間內 (個別稱為訂閱期間」) 使用本軟體 (如下文所述)。除非適用訂購單據中另有規定任何續訂條款,否則 Fitbit 沒有義務續訂任何訂閱期間。只要供應商能普遍提供該軟體,便會以相同條款向 Fitbit 提供續訂服務。所有續訂條款必須遵守本協議之規定,若原訂購單據中未規定者,則須反映在新的訂購單據中。
供應商授予 Fitbit 在全球範圍內、非獨家、免版稅的授權,可在適用的訂閱期間基於 Fitbit 業務目的使用本軟體。軟體使用之唯一限制,在本條款及適用訂購單據中已有明確規定。
在每個訂閱期間內,供應商將根據協議 (包括個別訂購單據中的描述與任何適用的服務等級協議,定義如下) 提供軟體。
對於授予 Fitbit 的所有授權:(i) Fitbit 可將其在協議下的權利、利益與保障擴大適用於其分支機構及代表 Fitbit 或其分支機構行事之承包商,唯 Fitbit 仍需對其遵守協議之情況負責;以及 (ii) 根據供應商在全球範圍內所有適用之智慧財產權 (包括專利權) 予以授權,與本節其他地方所述的授權範圍一致。
除非訂購單據中另有規定,否則 Fitbit 可以:(i) 將「內部部署軟體」從一個硬體平台及/或作業系統轉移至另一個硬體平台及/或作業系統 (或兩者皆有),其「內部部署軟體」可以普遍取得,且無須額外付費;以及 (ii) 製作足夠的「內部部署軟體」副本,以支援 Fitbit 的授權使用,及供備份及封存目的使用。
Fitbit 不會:(a) 在協議及適用訂購單據所允許的情況以外,使用本軟體;(b) 對軟體進行反編譯、反組譯或逆向工程 (除非適用法律不允許此類限制,則 Fitbit 可自由進行上述行為);(c) 除協議或任何訂購單據中明確允許的情況外,分發、出售、轉授權、出租或租賃軟體,或使用軟體作時間共享之用途;(d) 刪除軟體所包含任何版權或所有權聲明;或 (e) 修改或創造本軟體之衍生著作,唯獲得供應商明確書面授權者例外。
除非訂購單據中另有規定,則供應商將在適用訂購單據生效後二十四 (24) 小時內向 Fitbit 交付(若為內部部署軟體) 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軟體 (若為 SaaS),且 Fitbit 無須擔負額外費用。
供應商將根據適用訂購單據 (「維護與支援」) 中規定條款為 Fitbit 提供維護與支援。除適用訂購單據中規定範圍外,所提供的維護與支援將不另收費。不論訂購單據中任何規定,維護與支援至少應涵蓋供應商提供給任何類似情況之被授權人的相同的技術支援服務,以及對重大發佈版本、次要發佈版本、升級、更新、修改、功能增強及錯誤修復的相同存取權 (後者稱「維護發佈版本」)。
軟體應遵守任何服務等級協議,或任何訂購單據可能隨附或援引的類似文件中關於可用性、服務信用及其他條款之規定 (「服務等級協議」)。
除非適用訂購單據中另有規定,否則供應商將免費向 Fitbit 提供軟體的技術支援服務,其範圍與向類似情況客戶提供此類服務之範圍相同,而且是基於任何必要之情況下,為確保軟體按本協議及任何訂購單據中規定條款運行者。
若在適用訂購單據中指明,供應商將為本軟體執行實作或其他相關服務 (「相關服務」)。此類相關服務須遵守服務附加條款之規定。除非適用訂購單據中指明,若供應商提供相關服務,則必須在 Fitbit 通知供應商表示已接受相關服務後,供應商才能就相關服務或相關軟體對 Fitbit 開具發票 (且 Fitbit 不須負擔任何費用),以使 Fitbit 能夠按照協議及適用訂購單據之規定使用軟體 。
供應商應制定業務連續性和基礎設施備援計畫 (「業務連續性計畫」),以應對任何可能對 SaaS 或協議要求之供應商持續運行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事件或情況 (稱「業務連續性事件」)。在協議期間,供應商當:(i) 在 Fitbit 要求時提供業務持續性計畫之副本;及 (ii) 定期更新並測試業務連續性計畫的可操作性。若發生任何業務連續性事件,供應商應立即實施業務連續性計畫,並盡一切合理必要之努力儘快恢復受影響的 SaaS。在執行「業務連續性計畫」時,供應商應以與任何其他類似情況之客戶至少相同的最低優先權對待 Fitbit (包括在任何可用資源、人員和其他努力方面),並應全權負責實施「業務連續性計畫」所產生的任何費用。
供應商聲明並保證其:(i) 將按協議 (包括服務等級協議) 提供軟體;及 (ii) 軟體將實質上按照文件資料、其一般公佈的相關規格及適用的訂購單據中規定的任何規格運行 (「性能擔保」)。若 Fitbit 報告違反性能擔保之情況,供應商將免費及時糾正或修復軟體,以使其符合性能擔保之要求。除非適用訂購單據中另有規定,否則,若在 Fitbit 發出通知後十 (10) 天內,供應商無法使軟體按擔保方式運行,則 Fitbit 可以終止協議及/或適用訂購單據,且在終止後,供應商必須立即向 Fitbit 退還軟體未能滿足性能擔保期間所支付的任何費用以及訂閱期之終止部分。
供應商進一步聲明並保證 (i) 使用本軟體和任何輸出 (定義見下文) 不會在任何 Fitbit 系統中包含或引入任何病毒、蠕蟲、定時炸彈、特洛伊木馬程式或其他有害的、惡意的或破壞性的編碼,且使用本軟體和任何輸出不會使 Fitbit 受到任何第三方條款的約束;(ii) 除文件資料及訂購單據中明確披露的情况外,任何「內部部署軟體」將不包含亦不提供任何開放原始碼軟體;此外,在任何情况下,「內部部署軟體」不得包含根據任何版本的GPL、Affero 或其他「copyleft」授權的任何編碼,而且使用「內部部署軟體」不會使 Fitbit 受到任何開放原始碼或其他第三方授權協議之約束;(iii) 除了在文件資料中或以其他方式向 Fitbit 揭露的任何授權密鑰或授權代碼外,軟體將不包含軟體停用設備、逾時設備、計數器設備及旨在收集有關軟體使用情況之設備;且 (iv) 就供應商所知,該軟體 (及 Fitbit 根據協議原意使用該軟體)沒有亦不會侵犯、違反或挪用任何第三方智慧財產權。
供應商在提供軟體時存取或使用 Fitbit 資料或 Fitbit 系統,必須遵守 Fitbit 安全及隱私條款 之規範。
Fitbit 擁有 Fitbit 資料之全部權利、所有權與利益 (包括所有智慧財產權)。Fitbit 也將擁有所有輸出,唯結合供應商任何範本或現有材料之情況除外,且 Fitbit 可基於任何目的使用輸出。「輸出」意指供應商向 Fitbit 提供與軟體有關之任何報告、結果、總結或其他輸出。供應商將根據本條款處理 Fitbit 資料的輸出。所有 Fitbit 資料與輸出均視為 Fitbit 機密資訊。
除非適用的訂購單據中另有規定,在協議期間及其後三 (3) 個月內,應 Fitbit 的要求,供應商將把所持有或控制的所有 Fitbit 資料,以 Fitbit 合理要求的格式提供給 Fitbit (包括駐留在軟體中的 Fitbit 資料)。此後,除非法律禁止,供應商將刪除所持有或控制的所有 Fitbit 資料。